解读:将“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进行合并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只需填写一张申请表、提交一套申报材料,审批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并联审批方式,一次性办理完结办学许可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两个许可证。咨询电话:0913-2933014
解读:将“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进行合并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只需填写一张申请表、提交一套申报材料,审批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并联审批方式,一次性办理完结办学许可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两个许可证。咨询电话:0913-2933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