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扶贫办、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省级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严格资金使用范围
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17〕57号)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导引》(陕脱贫办函〔2017〕55号)等要求,结合本县(市、区)脱贫攻坚工作实际情况,围绕培育和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因户施策、因地制宜确定资金使用范围。
二、及时做好项目编报工作
各县(市、区)要加快项目建设,切实提高项目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贫困县要将资金纳入涉农资金整合范围,按照涉农资金整合方案有关要求进行报备;非贫困县编报的项目报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备案。项目备案后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要变更的,由县(市、区)按项目管理权限审批,并及时报省市备案。各县(市、区)要加快项目建设,切实提高项目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三、加强资金项目管理
1.各县(市、区)扶贫办、财政局要切实加强沟通,要互相支持,互相协作,按照职责分工管好项目,管好资金,确保年度内无项目资金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2.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两个一律”的要求,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
3.请各县(市、区)及时将资金到账、拨付、安排及项目维护、立项、实施等情况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监督电话:12317 0913-2930388)邮箱:wnfp325@163.com
附件:2018年省级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计划表
渭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12月13日
2018年省级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计划表  |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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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  | 
资金规模  | 
渭南市  | 
3934  | 
临渭区  | 
617  | 
华阴市  | 
107  | 
华州区  | 
360  | 
潼关县  | 
58  | 
大荔县  | 
614  | 
澄城县  | 
418  | 
合阳县  | 
726  | 
蒲城县  | 
515  | 
富平县  | 
216  | 
白水县  | 
243  | 
高新区  | 
20  | 
经开区  | 
4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