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土地复垦条例》及有关要求,《陕西金奥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渭南市临渭地热开采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陕西金奥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渭南市双王地热开采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陕西金奥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渭南市高新地热开采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陕西金奥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华阴市庆华地热开采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四个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公告。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23日